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肥东地处江淮之间,居皖中腹地,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的东大门,东望南京,南滨巢湖,地理位置优越,声称“吴楚要冲、包公故里”。全县总面积2211平方公里,人口106.7万,辖18个乡镇、3个开发区。肥东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,雨量适中,光照充足。主要农作物有水稻、油菜、花生、小麦、大豆、山芋等,全县已形成“南渔、北畜、东果、西菜、中禽”的特色农业格局。肥东交通便捷,区位优越。合宁(312国道)、合巢芜、合徐高速公路和合蚌、合浦、合马三条省级干线以及淮南铁路、在建的宁西铁路、合六高速公路穿境而过,长江水运经巢湖直达我县,合肥骆岗机场距县城店埠仅17公里,具有承东启西、连接南北的良好区位条件。